各贫困县科技特派员:
为了做好今年我校贫困县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,根据区科技厅《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县科技特派员选派名单的通知》(桂科农字〔2015〕59号)(附件1)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科技特派员选派和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方案》(桂科农字〔2014〕60号,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(附件2)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位贫困县科技特派员(名单见附件3)及其派出单位,尽快与受援单位签订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县科技特派员选派三方协议书》(样式见附件4),于2015年7月5日前将签章齐全的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报送到贫困县科技局,同时将协议书电子文档发送广西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。
二、获选派为2015年度贫困县科技特派员同时也是2014年度贫困县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,并且原受援单位、服务内容没有发生改变,以及原签订的选派三方协议书的服务期限为2年及2年以上的,本年度则不需重新签订选派协议书,原签订的选派协议书继续有效。
三、请2014年度贫困县科技特派员,按照《工作方案》和选派三方协议书的约定,及时为受援单位提供相关的科技服务,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工作。每半年填报一份科技服务绩效统计表(附件5),统计时间段分别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、2015年5月至9月,由科技特派员分别于2015年5月10日、10月15日之前发送电子文档给贫困县科技局和广西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。
四、请2014年度贫困县科技特派员按要求使用好财政部2014年度专项工作经费,并及时到学校财务办理报账手续。
五、其它未尽事宜,请与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系。
联 系 人:陈 勇 蓝 陶
联系电话:0771—3270053
地 址:校君武馆309室
电子邮箱:xny30953@163.com
广西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
2015年6月17日